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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5 11:07:00 点击: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2012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警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0  来源:药品市场监督处   阅读次数:618  【字体: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据我局对前期省内部分媒体发布的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分析,现就七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活络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1020265。功能主治:"驱风祛湿,舒筋活络。用于一般骨节风痛,腰膝酸痛"。其近期多次在我省鄂州电视台、荆州电视台、潜江电视台、随州电视台、天门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不是止疼药,却比止疼药效果还要好;很快就能下地干活爬山跑步,腰部的承重和抗压能力比没得腰突之前还要强;让患者摆脱反复治疗反复犯的痛苦,避免手术开刀和瘫痪"。 该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并利用医疗机构、科研人员、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再造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1739。功能主治:"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中风口眼歪斜,半身不遂,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不清"。其近期多次在我省武汉电视台、鄂州电视台、荆门电视台、潜江电视台、天门电视台、仙桃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违法广告,宣称"通血管、通神经、通大脑、一通全通,生活轻松;采用尖端纳米提取技术浓缩而成,是我国唯一一个专门正对通掉微小血管的纳米化药物;脑血栓后遗症都没有了,不再是脑血栓患者;治疗脑血栓全面到位,疗效十全十美"。 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

  三、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冠脉宁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50261。功能主治:"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以胸部刺痛、固定不移、入夜更甚,心悸不宁,舌质紫暗,脉沉弦为症的冠心病,心绞痛,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其近期多次在我省荆州电视台、潜江电视台、十堰电视台、天门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药物搭桥新疗法,替代手术治心脏,8年以上不复发。比手术更安全,比手术更有效,让患者告别支架和搭桥。快速溶解冠状动脉上的粥样斑块,分解多余的胆固醇、甘油三酯。国家心脏病康复工程指定用药、国家扶贫工程特别补贴等"。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国家机关、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

  四、内蒙谷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质增生丸剂",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1661。功能主治:"补腰肾,强筋骨,活血,利气,止痛。用于增生性脊椎炎(肥大性胸椎,腰椎炎),颈椎综合症,骨刺等骨质增生症"。 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其近期多次在荆门农谷频道、荆门新闻综合频道、武汉文艺频道(2)、武汉科教生活频道(3)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我国卫生部门进口蒙古黑药代替手术治腰突是世界一绝,被国际医学界称为药物手术刀,几个疗程下来腰不痛了、腿也不麻了"。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含有利用国家机关、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

  五、成都牧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痛康膜走珠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川成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1号。产品适用范围:"本产品适用于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肩周炎、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骨刺、扭伤及软组织损伤等人群的辅助治疗"。其近期多次在我省湖北教育频道、湖北公共频道、湖北体育频道、黄石图文频道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细胞治骨疗法,世界治骨领域高度认可,细胞治骨之父,祖传的谷氏治骨秘方,西方医学高度结合,液体渗透活细胞旧骨变新骨,骨病彻底好。三个疗程能让你终身告别关节疼痛、红肿"。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且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

  六、安徽众康药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久痛康膜",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皖阜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260011号。产品适用范围:"缓解因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颈椎病、腰肌劳损、坐骨神经痛等疼痛引起的疲劳"。其近期多次在我省恩施电视台、荆门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宣称"专家提醒:金骨宝细胞修复液,运用高分子液压生物穿透技术,具有强效渗透能力药物渗透性更强,易被吸收直达病灶,治疗更强,周期更短,效果更好;一抹腰立马就不疼了,太神了这才用几天就好了"。该广告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且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等作证明的内容。

  七、武汉华凯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凯银杏茶",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第626号,其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近期多次在我省鄂州电视台、恩施电视台、荆门电视台、十堰电视台、咸宁电视台等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弥勒佛似的大肚子竟然神奇消失,多年的脂肪肝、三高竟然恢复正常,行走健步如飞,整个人年轻了20岁。喝大肚子茶对失眠便秘、改善肠胃功能十分有利,消除高血压冠心病。血液不粘稠,转氨酶都降了" 。该产品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并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产品功效应以说明书为准,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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